【2018-01-16】
电力管理混乱今年,13家保险公司被罚款1500万美元
今天,保险业不遵守法规的情况频频发生,中国保监会针对近日出台的“双创”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售电行业,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进行电话销售欺骗被保险人人身行为方面,共有13家房屋保险公司和关联方被处以近1500万元的罚款,其中泰康人寿罚款超过300万元,位居第一。曾几何时,配电渠道的出现,给保险公司带来了很大的希望。然而,随着配电业务的快速发展,扰乱和误导性的销售信号也随之而来,频频发出投诉。如今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销售渠道也开始剥离出一部分保险业务,而电商的销售渠道也因此缩水,业内人士表示,销售渠道在保险中仍然有着自己不可替代的销售渠道行业中的比例不会降低。根据中国保监会公开资料显示,由于电话销售存在欺骗被保险人,编制虚假承保信息,未按照规定使用核准或备案费率等条款的违规行为,泰康人寿最近委员会发出罚款70万元,涉案各方罚款27万元。据了解,今年以来,保险业监管力度逐步加大。根据中国保监会及其网站和中国保监会的行政处罚情况统计(根据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共发出门票547张,其中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发行23张“门票”;各地监管部门共发出524张“门票”,总罚金额达60多万元。从处罚的原因,电话销售和编制虚假承保信息等各种保险公司被罚款的主要原因来看,据蓝鲸保险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监管部门由于电话销售欺骗了被保险人的行为共涉及13家保险公司和有关方面共计1335.5万元罚款,占总罚金的五分之一以上。其中,各保险公司处罚1043.9万元,涉案人员3596万元。从参与处罚的公司类型看,人身保险,财产保险和保险中介机构均属于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范围。其中,人身保险公司误导电话销售,骗取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隐瞒重要情况,没有如实说明保险合同等重要情节已成为处罚的重点和占行政处罚书比特位。此外,据蓝鲸保险统计发现,今年泰康人寿误导销售电话销售,作弊保单持有人,成为最大的监管金额的处罚保险公司,其中泰康人寿处罚金额达265万有关方面处罚9900万元,共罚款364万元。另外,阳光人寿,平安人寿,中国人寿,人保寿险和中国人寿等5家保险机构,截至目前,罚款已超过百万元。值得一提的是,中英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合资保险公司因违规销售电子销售业务合计100万元人民币的唯一一家公司。其中,对公司处罚80万元,有关人员处罚金额20万元。对于大型上市保险公司,由于业务量较大,与中小型保险公司相比,规范性较大的保险公司将受到更多的处罚。从人寿保险公司上市情况来看,平安寿险上市公司共处罚金达143万元,其中公司处罚金额108万元,涉案金额为35万元;二是中国人寿处罚125万元,其中处罚金额99万元,涉案金额26万元;中保人寿共被罚款一百二十二万元,其中公司处罚金额七十七万元,涉案各方处罚金额二十五万五千元。从上市财产保险公司来看,太平财险公司是上市财产保险公司中规模最大的一家,共罚款83万元,其中公司处罚60万元,相关处罚23万元。二是中国人寿共被罚款六十万元,其中公司处罚三十万元,涉案各方涉案金额三十万元;中国人保共被罚款50万元,其中公司处罚金额为40万元,涉案金额为10万元的有关方面处罚;共计罚金9.5万,其中公司处罚金额7万元,涉案相关各方罚款2.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人寿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的寿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已经受到监管部门的售电惩罚,监管“强制”逐步收紧,行业难以实施。保险误导了销售欺诈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合法权益的权利,是当前保险业最突出的问题之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系副教授段文俊认为,最常见的电话营销和虚拟成本是因为保险公司必须运气好的海量信息。 “一再”地方性法规体现了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薄弱环节,在此背景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市场混乱已成为保险监管部门多年来的重点工作之一。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电话营销仍是新生事物。为了体现监管机构对保险销售渠道创新的支持力度,中国保监会发布了第一个电话营销执照,并发布了第一份房地产营销业务管理通知和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特种电销产品开发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主经营自营产品,不得委托或者聘请保险中介机构或者其他外部专业机构进行销售,2008年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发展的通知”,要求通过电话销售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死亡保险书面确认书责任,随着社会发展的整体节奏,电话销售一度成为保险行业重要的销售渠道,但随之而来的是电话不安,误导性的销售频繁,2013年,中国保监会委员会(CIRC)发布通知,规范财产保险业务,强调各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电话拨号管理制度。对于明确拒绝接受电话销售的客户,保险公司或保险机构应当进入禁止通话清单。今年以来,保险业的法规进一步紧缩,销售和分销行业的混乱局面正在进一步呈现“神魔咒语”。近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了“保险营销活动背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开展电话销售业务,记录和备案过程不禁止电话销售系统向保单持有人销售保险产品。更重视规范保险机构和保险代理人合规性展览。对于最新的“双记”方法,业内人士认为实际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对此,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金表示,管理方式是进一步规范市场,并不意味着会阻碍其发展。王旭进进一步强调,市场标准是必要的,这是永恒的规律。随着市场逐渐好转,标准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电力销售业务仍将主导未来据悉,在今天的保险销售渠道中,电力销售和净销售的存在是不容忽视的,根据中国保险公布的“中国互联网电话销售月度保险月报”协会今年初网上财产保险保费194.3亿元,比上年同期负增长25%;机动车和分销险保费收入达到423.8亿元,同比增长4%;此外,从保险结构和业务模式来看,净销售业务市场份额有所提升,但售电业务依然占据主导地位,针对这一现象,知情人士表示,蓝鲸保险公司,财险公司和财险公司都将继续保持这种状况认为,由于销售电力业务结构和销售净额不一样,售电销售主要是做长期寿险,保险费是比较大的,在汽车保险业做的财产保险,同样的业务量和网络营销业务相对简单,主要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等,其单笔保费相对较少,所以保险公司会更加关注自己的销售业务。但也有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4年,寿险公司配电业务数量快速增长,2014年后有所下降.2016年,国内寿险市场仅有29家公司从事电话营销业务,从2015年底的3。销售渠道将继续收缩渠道,上述被认为是不太可能的。业内人士表示,就目前而言,虽然销售对企业的销售净额有影响,但影响不大,售电是保险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净销售额只是特保公司的唯一渠道,电销业务仍然有其不可替代的地位。王旭进也表示,未来电力销售比例不会下降。人们的保险意识增强,保险需求增加,消费者仍然需要有电力企业半主动销售的概念存在。